星期一法則

蔡康永說:「我們自己創造了星期一,然後,我們好好地恨它。」

就這樣,我自己偷偷把這種行為稱做星期一法則,我們常常自己決定自己要做甚麼才是對的、才是錯的,然後因為做不到而苛責自己。目標是這樣、夢想是這樣、道德是這樣,活著就是一個由許多星期一開始堆積起來的事情:我們生下它,然後在意它,最後抱著它離開這一切。

我開始思考人生為何要時時活得快樂而有自信,總是有人跟我說:「反正你又不能阻止這一切,何不讓自己快樂一點?」可是其實我想不出來有甚麼真的值得對此快樂的理由。我想,如果我沒有任何無奈、沒有任何理由而只有怨懟或恐懼或者不屑,那我為什麼要讓自己放過這些咬牙切齒或涕淚縱橫的時刻?於是我總是認為自己其實是喜歡自己有負面情緒的,如果我微小的負面情緒不會讓我生活有太多困擾,如果我認為強迫讓自己樂觀起來只是在找罪受,那其實沉溺在自己的小信仰裡竊喜也不是甚麼太莫名其妙的事情吧。

但是樂觀進取這麼不合人體工學的事情,偏偏是這個世界少數全世界共通的宗教之一。大家在講完「讓自己快樂一點」之後,只會覺得這個人好奇怪,為什麼想這麼多。我也曾想過為什麼我想這麼多,只是漸漸地發現我的確有某些方式可以讓自己的腦裡有一塊不被相對別人這麼多的法則束縛,自由兜轉的空間,之後鬥志、堅持、樂觀、主動、道德這些信仰就也慢慢從我這塊區域剝離走了。「你好奇怪」這樣的問題我只能回答「不對,是我想的比較多」而已,想的少一點我就能睡得好一點,可是其實我發現睡得好一點我的人生只會少更多一點,就是這樣吧,既然已經決定自己不用睡好一點,結果反而開闊多了。盡量讓自己發現然後意識更多一點星期一,不想讓自己活在違背聲音的地方裡睡著舒服的覺。不過並不表示每個約定俗成都是錯的,事情總是有它動人的一面,只是說我也比較能夠在大家覺得不動人的事情上找到合拍的道路上跨步吧。

不是戰場,就不需要這麼多鬥志。
不是喜劇,就不需要這麼多歡樂。
不是聖堂,就不需要這麼多安詳。
人就只是活著,沒有這麼多堅持不堅持,自己還是不是自由的,是不是早就是個星期一的教徒。

而我也無意讓自己主動成為甚麼叛逆的人物。
只是希望我不是,僅此而已。